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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利多!經部說,台廠出口ECFA早收產品今年起享有2項新增便捷措施,除不需提交原產地證明書正本外,在香港中轉,僅需提交貨櫃號碼及封條號碼未變動全程運輸提單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(ECFA)原產地證明書自103年7月1日實施電子連線,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指出,相關產證及出口報單資訊皆透過電子連線方式傳輸至陸方海關,作為適用ECFA早收清單優惠關稅證明。由於電子傳輸資料措施已實施1年多,為進一步便捷通關作業,中國大陸及香港海關新增2項新措施,國貿局呼籲,出口廠商可多利用,有助ECFA早收產品輸銷中國大陸。國貿局表示,台灣廠商出口ECFA早收產品自今年起出口時,不需將ECFA原產地證明書正本寄到中國大陸,但出口人仍應留存正本,以供陸方海關於必要時查證。至於第2項便捷措施,國貿局指出,過去台灣ECFA早收產品經香港中轉至中國大陸,一定要提供的香港海關中轉確認書,但現在台灣廠商若在香港中轉貨物,只要提交貨櫃號碼及貨櫃封條號碼未變動的全程運輸提單,即可取代香港海關中轉確認書或未再加工證明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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